依據美國C95.1-1996規範,基地臺到達附近區域的電訊強度必須小於550mW/cm2,而一般基地臺為避免相鄰基地臺間相互干擾,均刻意降低天線功率。以國內基地臺為例,在大樓屋頂所產生的電訊強度約僅0.5mW/cm2左右,遠比安全規範之千分之一還低。
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研究單位測量結果顯示,國內基地臺的最大電磁波輸出功率密度值為每平方公分0.000193毫瓦,遠低於美國的管制值0.55毫瓦,只有其三千分之一,因此國內基地臺安全性相當高。
事實上,我國民營基地臺使用之行動電話系統係屬於歐洲規格,在歐洲先進國家均已普遍使用多年,近年來美國亦廣泛使用。這些先進國家對基地臺設備向來有嚴格的檢查規範,而國內業者之基地臺設備均自歐美進口,也都符合國際安全標準。 |